你给我购物卡,我让你过“关卡”;你给我“红包”,我赠你“业务包”……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环保局原副局长许鸿志把收取礼金、购物卡当成是“人情往来”,把“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当成处世“原则”,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环保局原副局长许鸿志违纪违法问题有了新进展,许鸿志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在移送司法机关之前,许鸿志被查实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分管环境投诉案件查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验收、排污费核定与征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涉及60多个单位或个人,金额总计人民币31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据了解,去年4月11日、28日,丰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黎波接连收到两封反映区环保局副局长许鸿志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这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黄黎波随即作出批示,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人员发现,在领导、同事们眼中,许鸿志“话不多”“憨厚老实、为人低调”。从食品厂技术员、设备科长,到鲤城区文明办协调科科长、城东镇副镇长,再到丰泽区创卫办副主任,等等,最后走上了丰泽区环保局副局长的岗位,可谓是一步一个脚印。
然而,好景不长,许鸿志的努力方向渐渐“走偏”。熟悉环保局各科室业务工作的他,深谙哪个环节有“门道”、哪个“关卡”有“油水”,便伸出了“权力变现之手”。
你给我购物卡,我让你过“关卡”,是许鸿志的手段之一。据该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许鸿志名义上服务企业,暗地里却挖空心思“灵活”处理审批事项,想“过关”必须先“意思意思”。小到小餐馆、小酒吧,大到重点项目、房地产企业,“一个都不放过”。
“给了他好处的,他都会在审批、验收过程中给予关照。”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让一些企业主苦不堪言。“与其相信许鸿志‘为人民服务’,还不如遵循‘有送才批,快送快批’的潜规则。”有企业主表示。比如,2013年,许鸿志在审批一家房地产公司项目过程中,该公司陈某某到其办公室“喝茶聊天”,离开时留下3000元购物卡。项目很快审核通过了,随后陈某某又送上2000元购物卡作为感谢费。而一些没上门给许鸿志“意思意思”的企业却总是迟迟拿不到审批许可。
你给我“红包”,我赠你“业务包”。拿了别人的“恩惠”,许鸿志不忘“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常常为他们介绍业务、摆平投诉。
“我与许鸿志从2007年认识以来,每年春节都以拜年名义送他烟酒茶叶。”某环保技术开发公司负责人回忆道,他经常以“交流业务”之名拜访许鸿志,与之建立“深厚”的交情,许鸿志便利用职权在检查其所承接的污染治理业务中给予支持,并多次为其公司介绍环评业务。而无论业务是否顺利承接,他都会向许鸿志表示“感谢”。
某日用品厂曾因环保问题遭到附近居民投诉,而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被告知“不整改就停产”。后来,该厂负责人谢某某急忙来到许鸿志家中“请教业务”,用一袋装满1万元现金的牛皮信封表示“整改决心”。在许鸿志的“关照”下,该厂的环评手续办得很顺利,整改也顺利“通过”。
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少。正如多数企业主所说,他们原与许鸿志素不相识,为了顺利获得环保审批,就用礼品、礼金当做敲门砖,想方设法找许鸿志“请教业务”。
“许鸿志违纪问题有个典型特点。”丰泽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把收取礼金、购物卡当成是“人情往来”,把“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当成处世“原则”,虽然都是“零零星星”地吃拿卡要,单笔金额常常是两三千元,最多的不超过1万元。“自以为‘大错不犯,小错无所谓’,殊不知,终究要为这一次次的权钱交易‘买单’。如今,悔之晚矣。”(叶水江 林佳如)(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