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假期,现就相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两节”和寒假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校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发挥“头雁效应”,及时将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不断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过节,严防“节日病”。
二、严明纪法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台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
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机关、企业食堂和“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
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及“私车公养”,节日期间除值班值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定点停放。
严格履行和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红七条”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节日假期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切实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三)扎实做好假期疫情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繁重,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扛稳主体责任,压实领导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加强对亲属和部门工作人员的约束,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和纪律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做到遵守防控规定、遵守纪律规矩,坚决防止节假日疫情反弹回潮。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毫不放松、从严从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紧盯“四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认真受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实施问责追责,以铁的纪律确保节假日期间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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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