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工会、团委: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要坚持抓长、抓细、抓常的要求,切实保证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中央、省市纪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确保我校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校纪委就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修订并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切实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要求,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严格践行。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申有关要求和纪律
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申“12个严禁”等要求,并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反6大类纪律行为的处分,尤其要严控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收送节礼、滥发钱物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
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省、市及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使各种“四风”无处遁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点名曝光一起。对因发生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12388;举报网站:沈阳纪检监察网(www.sysjjjc.gov.cn);举报信箱:中共沈阳市纪委信访室;
市委教科纪工委举报电话:22714154;举报邮箱:abc22714154@126.com;
校纪委举报投诉电话:23986031;举报邮箱:ydjwsj@163.com。
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