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工会、团委:
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央精神及省市各级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又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切实兴党的“负面清单”。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其中的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各级党组织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学习贯彻,包括个人学、集体学、听讲座、上党课、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组织生活会、案例展示、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有计划、有层次、有组织的深入学习。
目前学校已经为每一名党员发放了《准则》和《条例》合订本,方便自学,同时在校纪委网上更新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八篇系列解读,“学习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六篇系列解读,进一步深入学习理解。在校园宣传栏开展《准则》和《条例》图片宣传,更生动形象的将《准则》和《条例》展现在全校师生面前,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已有媒介进行学习,并且广泛搭建学习平台,扎实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在深学、细思、悟透、笃行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扎实推进,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结合本部门情况,深化师生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进一步优化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学习贯彻情况形成材料报于校纪委办公室(机关楼407)。
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