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工会、团委: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作风建设长抓、细抓、常抓,不断营造我校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和学校党委相关精神,校纪委就廉洁过“五一”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和纪律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纪委“十二项规定”等精神,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并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反6大类纪律行为的处分,尤其要严控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收送节礼、滥发钱物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要求,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严格践行,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部署。
三、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使各种“四风”无处遁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点名曝光一起。对因发生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12388;举报网站:沈阳纪检监察网(www.sysjjjc.gov.cn);举报信箱:中共沈阳市纪委信访室;
市委教科纪工委举报电话:22714154;举报邮箱:abc22714154@126.com;
校纪委举报投诉电话:23986031;举报邮箱:ydjwsj@163.com。
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