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于9月5日上午10点30分在机关楼第三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辽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辽教党[2013]22号)工作会议。校纪委办公室通知了各学院分党委书记、校团委、校工会、各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侯延林书记出席会议。
会上,校纪委杨剑生副书记首先全文传达了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辽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抓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全文,要求各单位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开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最后,校纪委侯延林书记对下一步工作特别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抓好节中秋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为党员干部做出表率。
三、纪检监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察力度,把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
四、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大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