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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工会、团委: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现将《关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沈纪发〔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于“五一”后上班第一天,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报校纪委。
联系人:徐文阁 联系电话:23986031
附件:关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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